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的目标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确保欧洲内部市场的正常运作。通用产品安全指令旨在确保整个欧盟特定行业法规未涵盖的消费品具有高水平的产品安全性,比如,家具,纺织品,儿童使用和儿童护理用品,自行车等。消费者的安全很大程度也取决于产品安全要求的有效执行,因此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也解决一些市场监督和其它执法行动的问题。

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的要求

通用产品安全指令对产品规定了一般安全要求。范围包括为消费者投放市场或者可能会被消费者使用的任何产品。也包括所有提供服务的产品。具有古董价值的二手产品或者那些需要被修理的二手产品不受此要求约束。

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安全的产品不能构成威胁或仅降低威胁,这与产品的使用性质一致,并且考虑到对人的健康和安全的高水平保护,这是可以接受的。

当产品符合欧洲法律中的安全规定,产品则被认为是安全的。在没有此类规则的情况下,产品需要符合其上市或销售成员国的特定国家法规。如果产品符合本“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中规定的欧洲标准,则该产品也被认为是安全的,但此时风险评估报告是必需的。 如果没有此类法规或标准,则产品的合规性将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 自愿国家标准(转换其它相关的欧洲标准),委员会的建议(制定产品安全评估指南);
  • 产品所营销或者销售的成员国标准;
  • 关于健康和安全的良好行为守则
  • 当前的工艺水平;
  • 消费者的安全期望。

制造商和分销商的责任

制造商有义务销售符合一般安全要求的产品。 此外,他们必须:

  • 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以评估产品的固有威胁,特别是当这种威胁不直接明显时;
  • 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威胁(例如,从市场上撤回产品,告知消费者,召回已经供应给消费者的产品)

经销商也有义务:

  • 提供符合一般安全要求的产品;
  • 监控市场上产品的安全性
  • 提供必要的文件,确保可以跟踪产品。

如果制造商或经销商发现产品有危险,他们必须通知主管当局,并在必要时与他们合作以避免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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